教育部就《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答记者问
作者:佚名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此次专业增设、撤销、调整共涉及3389个专业点,数量为历年最多。为此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1.请简要介绍此次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的基本情况。

  答: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育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新增备案专业点1456个、审批专业点217个(含国家控制布点专业160个,目录外新专业57个),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点46个。同时,对部分高校申请撤销的1670个专业点予以备案。此外,电子信息材料、软物质科学与工程、大功率半导体科学与工程、生物育种技术、生态修复学、健康科学与技术等24种新专业正式纳入本科专业目录,目录内专业达816种。

  2.通过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在优化专业结构方面成效如何?

  答: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既是动态调整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年度常规工作,也是落实《改革方案》,持续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重要实践。

  此次专业增设、撤销、调整共涉及3389个专业点。新增1673个、撤销1670个,数量基本持平。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的专业点增加数量位居前三,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专业点数量相对减少。从学科门类看,工学所涉专业点数量最多,有1322个,占比39%,这与工学作为第一大学科门类的基本情况相呼应;从区域布局看,涉及中西部高校的专业点有1802个,占比53.17%。总的来说,专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高校在专业设置上更趋理性。

  3.此次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有哪些特点?

  答:此次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主要有以下四大特点:

  一是服务国家战略。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新增国家安全学、电子信息材料、生物育种技术、生态修复学等新专业,支持高校增设数字经济、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一批急需紧缺专业点。

  二是瞄准区域需求。落实部党组提出的“高等教育要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布局结构上做好先行先试”部署要求,强化省级统筹,引导地方高校增设智能制造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智慧农业、智能采矿工程等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急需专业。

  三是强化交叉融合。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新增交叉工程、健康科学与技术、智能视觉工程、工程软件等新专业,支持高校增设一批智能建造、网络与新媒体、虚拟现实技术等专业点。

  四是突出就业导向。进一步强化就业与专业设置间联动,推动各省结合本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梳理报送就业率相对较低的专业223种,为高校调整专业结构提供重要参考。压实高校主体责任,明确要求高校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谨慎增设、及时调减。

  4.近一年来,专业设置调整工作有哪些新举措?

  答: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对国家控制布点专业进行动态调整,更好发挥本科专业目录的指导作用。此次专业设置工作中,专题审议了各专业类教指委提出的调整国控专业范围的动议,经专题讨论、投票表决等程序,将资源勘查工程、护理学、助产学调整为国控专业。

  二是进一步强化省级学科专业建设的统筹和管理。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增设急需紧缺专业。各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梳理了急需紧缺专业520种,引导高校以服务需求为导向设置专业。

  三是试行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专业设置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要求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提前谋划增设专业。高校申请增设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原则上应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前1年进行预申报。目前,已有760所高校通过专门网站提交了2024年拟增设专业预申报材料,涉及634种专业、2965个专业点。

  5.对于进一步做好专业设置工作,有哪些考虑?

  :《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印发以来,我们“一省一案”“一校一策”狠抓落实。针对当前高校专业设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需求,正在研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对改革方案和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框架。一是强化动态调整,实施专业目录年度更新发布机制,完善本科专业类的设置与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特设专业,通过“小步快跑”,提升高等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响应度和支撑力。二是强化质量和特色,通过实施专业预申报制度、加强对增设专业的论证和公示等举措,提升专业设置质量,引导高校做强优势特色专业,避免简单跟风。三是强化省级统筹和指导,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高校增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建设特色优势专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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