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教委
为切实做好我市中本贯通分段培养工作,拓宽人才成长渠道,保障考生权益,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3+4”和“五年制”贯通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职成函〔2025〕21号)及相关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以下简称“3+4”)志愿征集及二次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取计划
此次志愿征集及二次录取总计划数63人,分学校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二、志愿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2025年7月6日9:00—7月6日18:00
(二)征集对象
在2025年中考分类志愿填报时已勾选“3+4”批次的考生。
(三)志愿填报
符合征集对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在征集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http://zzb.cqzk.com.cn),按系统提示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志愿,志愿以平行方式投档。志愿填报截止后,不得取消或更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或限制学生填报志愿,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惩处。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3+4”招生录取资格。
三、投档录取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方式投档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2025年中职本科“3+4”贯通人才培养试点项目最低控制分数线(482分)。被录取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3+4”二次录取结束后,由市中职招办统一分别打印各校新生录取花名册交由试点院校,试点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经衔接院校双方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及时报送市中职招办。
四、报到注册
被“3+4”录取的考生,需按被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向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学校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注册后方可取得有效学籍。
五、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23-68707197(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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