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少年重返校园 高考上了专科线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涪陵少年李明(化名)因为抢劫被判缓刑,到今天还有4天才满缓刑期。他在缓刑期内重返校园并参加高考,最终以低于本科线12分的成绩上了专科线。日前,他的母亲特地制作了一面锦旗前来感谢帮教孩子的检察官。

据法院判决,李明在2008年12月20日晚与人合伙参与下暴,抢了两名受害学生的20元现金和两部总价值1300余元的手机。2009年9月,此事东窗事发,李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承办检察官余萍称,在审查起诉该案时,她发现李明系未成年学生。为了挽救未成年孩子,不耽误他的学业,她对其进行了社会调查。通过与孩子的家长、学校联系后,了解到孩子平时的表现,检察院作出了主观恶性不大、在检察院和社会各方帮教下,可以被教育好的结论,建议法院从挽救的角度判其缓刑,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重返校园的机会。2010年1月,涪陵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缓刑建议,以抢劫罪对其判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此后,余萍把李明纳入帮教对象,不但给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给予关心和帮助,还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

对于法院的缓刑机会和承办检察官的帮教,李明很是感激。他在自己的帮教日志中写道:“犯错不可怕,就怕迷途不悟,继续沉沦。我要努力学习,考上大学,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像检察官阿姨一样,为迷途的孩子照亮回家的路,帮助更多的失足未成年人走上正途。”

7月7日,李明母亲蔺女士给余萍带去好消息———李明以低于12分的成绩落榜本科,但上了专科线。虽然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但蔺女士还是定做了一面锦旗送给余萍。她说,是余萍用责任心和爱心让她的孩子重生。而且,以孩子的基础能考到如今的成绩,她很欣慰。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通讯员苏勇 覃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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