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减负 小学生睡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学生减负 小学生睡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午休上作业辅导课、周末把学生叫到家里补课、每次考试都排名……这些违规行为,新学期将被严禁。今天,是我市500万中小学生秋季新学期第一天。昨日,市教委下发“十项规定”,减轻小学、初中学生负担,严重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将被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如今能力更重要,那种依靠‘过重负担’培养出来的‘解题’式人才,越来越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需要我们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市教委主任周旭说,因此,市教委专门出台了针对小学、初中学生减负的“十项规定”(见附表)。

  “有的学校艺体学科经常被挤占;有的学校午休时上作业辅导课,小学一二年级留家庭作业,让家长批改;有的教师周末把学生叫到家里补课,让学生到指定书摊买教辅读物,这都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周旭说,“十项规定”将着力解决五个问题(见附表)。

  为孩子减负 可多开社团

  “‘减负’并不是不要质量,合理的学习‘负担’是必须的。”周旭表示,“减负”只是把过重的负担减下来,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质量。

  老师们要将“超标”的教学要求、“超限”的教学时间、“超量”的课外作业、“超重”的考试评价减下来。同时,适当增加学生课外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比如,学校多开设社团等等。

  各中小学校长作为“减负”第一责任人,要让学生的书包轻起来,比如将学生的字典、水杯等留在学校,不用孩子天天背来背去。

  教辅有些啥 学校要公示

  为真正“减负”,市教委要求,学校要建立教学活动安排备案和公示制度。各学校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要将课程安排、作息时间、教辅资料使用、考试安排、素质评价等材料报区县教委审查备案;市教委直属学校报市教委备案,并通过宣传手册、张贴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减负专项督导,对违反减负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市教委将建立“减负”专项督导检查制度,聘请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等人士担任监督员,不定期开展“减负”明察暗访。对管理不力、辖区内多次出现“减负”违规行为的区县教委,市教委将通报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直至问题解决。

  另外,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委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投诉电子信箱,不定期开展随访督查,对违规事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的,当年评优评先、晋职晋级一票否决,责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特别严重的,校长免职,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解读

  课程:每周要开4节体育课

  学校要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中小学每周开4节体育课。

  一二年级每周安排2节写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安排1节写字课;一至六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各2节(或艺术课4节);七至九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共3节(或艺术课3节);三至九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任何学校不得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睡眠:小学生每天至少10小时

  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点半,中学不得早于8点,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点。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组织学生上早自习、午自习,严禁强迫走读学生上晚自习。寄宿制初中每天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晚自习不得上新课或集体辅导。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补课:组织学生补课将被罚

  “临近期末考试前的几个星期,各个学科老师都希望拿晚自习多给我们补点课”、“放寒暑假时,有的科任老师会发短信给家长,暗示让孩子参加补习班”……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家长、学生对此颇有微词。

  “十项规定”明确提出,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同时,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处罚。

  作业:初中每天作业不超1.5小时

  “我的孩子才读小学二年级,每天下午回到家,作业做不完,导致睡眠不足,第二天上课总是打瞌睡。”家住渝中区的学生家长黄女士说。

  “十项规定”提出,义务教育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小时以内,七至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5小时以内。不得布置午间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惩罚学生做作业。

  考试:严禁入学测试 不得搞排名

  “十项规定”要求: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小学毕业考试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试题,都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或入学测试。

  同时,各级教育部门不得再对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人数、升学率或者其他类似指标任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

  教辅:初中主要学科“一教一辅”

  “十项规定”要求,一、二年级严禁使用教辅材料,三至六年级提倡不使用教辅材料,七至九年级主要学科坚持“一教一辅”,其它学科一律不得使用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十项规定”要求,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考级的成绩,不得作为入学、分班和评优评先的依据。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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