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高校招生农村计划报考条件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一、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招生范围:面向我市丰都县、武隆县、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万州区和开县14个集中连片的国家级贫困区县。

  招生对象:所列贫困区县中具有当地初、高中阶段学校连续6年及以上学籍并就读,同时具有当地6年及以上户籍,且符合当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在当地报名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所列贫困区县外接受初、高中阶段教育或补习的考生不能报考。

  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二、农村自主选拔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考生应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上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均可报考。但具体报考条件,咨询各招生高校。获得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自主招生专项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高考,即可享受降分录取等优惠政策。

  三、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计划

  该计划自2013年开始实施,由重庆师范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5所市属院校安排超过500名计划,重点为全市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全科老师。符合我市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培养对象需与培养学校和就业区县签订相关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经考核合格被招聘为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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