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需要去本市以外参加考试的,则按下述规定办理:
1.转出市外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区市县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并缴纳原始材料复印件、转考费用,区市县考试机构验核无误后,注销考生准考证,出具市考办制发的《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证明信》。区市县考试机构分别于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的15号(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将转考生信息上传市考院,同时上交转考生纸质材料。
2.市考院复核转考材料后,于每年的一、四、七、十月中旬前通过机要将转考材料寄往市外。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转出。
5.已经失效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6.、市内自考生不办理转考手续。
办理转出手续的时间为 周二上午和周四下午,每次考试报名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