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一、招飞计划和招生范围
2017年度空军面向全市招收飞行学员,招飞计划以教育部、公安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通知为准。空军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的“双学籍”飞行学员继续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飞条件
(一)普通高中2017级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男生,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
(二)身高在164-185厘米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三)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学生须具有重庆市正式户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高考文化成绩在我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三、工作安排
我市2017年度空军招飞工作,从2016年9月初开始,到2017年7月上旬结束,具体分六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报名
1.宣传时间。9月8日至14日,成都招飞选拔中心将派出宣传组,会同各区县招考机构人员到部分重点中学,进行面对面宣传动员,各学校要明确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安排专门时间和场地,积极配合招飞中心宣传人员集中组织。
2.报名审定。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导辖区内相关中学对报名学生进行“五查”和文化审核,将推荐参加初选学生名册于9月19日前报成都招飞选拔中心,经审核合格后通知考生上站参选。
(二)初选
1.时间安排:201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2.初选站设置:在大足、永川、沙坪坝、江津、渝北、巴南、忠县、涪陵、彭水、万州、奉节、秀山12个区县设初选站,由成都招飞选拔中心组织实施。
(三)分阶段复选
初步计划于2017年2月至4月上旬,在成都招飞选拔中心设站,集中组织对全市初选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进行复选,检测内容包括身体检测、心品选拔和政治考核初审(具体安排届时另文通知)。高考成绩出来后,视情对未参加复选且文化成绩达到推荐线的初选合格学生组织选拔检测,推荐线据参检学生整体文化成绩情况确定。
(四)定选
2017年高考结束后,我市复选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要求和符合空军明确的一次性上站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由空军招飞局组织的定选(具体安排届时另文通知)。
(五)政治考核
2017年度高考前后,由成都招飞选拔中心分批组织对我市检测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
(六)录取
高考成绩公布后,空军招飞局按照我市年度任务指标,对定选合格学生依据献身国防志愿书、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参照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结论进行综合择优录取,2017年7月上旬结束。清华、北大、北航三校“双学籍”考生在已被录取的飞行学员中,由空军招飞局和三所高校联合进行二次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