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5号),我部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8日—11月21日。
三、服务对象
(一)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
四、活动组织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协办,各国家级和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家级人才(人力资源)市场及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chrm.mohrss.gov.cn)、中国公共招聘网(job.mohrss.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中智招聘平台(zhaopin.ciic.com.cn)、国聘招聘平台(www.iguopin.com)提供技术支持。
五、活动内容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我部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chrm.mohrss.gov.cn)设活动专区,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和直播带岗信息。各地要汇总招聘信息,搭建网络招聘专区,并与人力资源市场网活动专区链接。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举办直播带岗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
(二)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各地要组织开展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活动,可举办专门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和校园专场招聘会。有条件的地区,还可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到外地高校招聘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有关要求见附件1)。
(三)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各地要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性,发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发动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信息。同时,动员园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服务周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各地要积极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长校园行”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拓宽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要主动将就业服务延伸到各高校,充分利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项目融资、跟踪扶持等服务。
(五)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宣传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同时,要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介,深入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牵头单位,制定服务周活动方案,落实人员、经费保障。要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参与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各地要突出活动的公益特性,强化公共服务理念。服务周期间,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一律实行免费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或变相收费。要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等服务。
(三)规范招聘行为。服务周期间,各地要加强招聘活动特别是网络招聘活动的监管,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欺诈行为、就业歧视现象等各种问题发生。
(四)做好信息数据报送。各地请于11月1日前报送服务周活动汇总表(附件2)。直播带岗信息表(附件3)请于开展活动前3个工作日报送。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各地牵头单位请于11月26日前报送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服务周总结材料。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服务周期间,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现场招聘会的,要制定现场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指导现场招聘会举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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