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重庆厨人才厨艺培训中心厨师自己的培训中心 来源:
中国名优品牌管理评价中心
中国市场消费指导委员会
中名品消指委字[2010]第 002号
关于公布 “中华特色餐饮美食名店”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向世界弘扬中华餐饮悠久的饮食文化,全面展示中华餐饮独特的饮食魅力,树立一批品牌知名度高、风味独特的名牌名店,扶持并推动优秀餐饮企业的快速发展,现结合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推荐材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全国确定了一批“中华特色餐饮美食名店”。现将入选条件及活动结果通知如下:
一、入选单位条件:
1、具有品牌特色,风味独特,绿色健康,深受消费者喜爱;
2、经营场所整洁卫生,营养构成恰当合理;
3、取得《卫生许可证》,为省、市级餐饮名店;
4、企业在提供绿色餐饮、营造健康温馨饮食环境等方面表现突出,在本地区餐饮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入选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中华特色餐饮美食名店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企业简介等相关材料。
三、活动宣传与结果:
1、对于入选单位,在本会网站(www.chinamypp.org.cn)及《中国商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2、授予“中华特色餐饮美食名店”的荣誉证书及牌匾;
3、入选单位授牌前需缴纳¥2300元综合费用。
中国市场消费指导委员会 中国名优品牌管理评价中心
二0一0年三月 二0一0年三月
“中华特色餐饮美食名店”登记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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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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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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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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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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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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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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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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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受益及宣传方式:
1、将邀请《消费日报》、《中国烹饪》等权威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新闻宣传、追踪报道。
2、为入选企业,在本会网站(www.chinamypp.org.cn)及《中国商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文字内容、图片由企业提供,可及时更新。
3、为入选企业,颁发“中华特色餐饮美食名店”的荣誉证书及牌匾,并全国统一编号,企业可将所获荣誉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宣传。
4、对入选企业,酌收综合费¥2300元整。其中包括:网页制作、信息发布、荣誉建档、国家级媒体公告宣传、证书牌匾制作及后期的综合管理费用。
5、在证书有效期内对企业全年负责。 |
(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望接到通知单位予以重视,积极配合组织相关材料。对于入选单位,我处将在两周内颁发“中华特色餐饮美食名店”荣誉证书及牌匾,媒体公布后将免费给企业寄送。企业如另有需求,可与活动办公室联系。
由厨师协会颁发中华特色餐饮美食名店。对入选企业,酌收综合费¥1400元整。其中包括:信息发布、荣誉建档、国家级媒体公告宣传、证书牌匾制作及后期的综合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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