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各地区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安排汇总
2011年各地区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安排汇总
省份 |
填报时间 |
填报方式 |
志愿设置 |
北京 |
本科志愿填报时间: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 专科志愿填报时间:7月28日8时至29日24时。 |
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 |
1、本科招生学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本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个学校。本科一、二、三批各设置两个顺序志愿,第一志愿设置一个学校;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三个学校。以上每个志愿学校设置五个志愿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专科招生学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个学校,每个志愿学校设置五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设置一个志愿专业。 |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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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6月24日18时至27日18时填报本科二批及以前的各批次和对口本科批的第一志愿;在本科二批二志愿征集时,填报本科三批的第一志愿;在本科三批二志愿征集时,填报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及对口专科批第一志愿。 | 平行志愿 |
本科提前批(A、B)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每段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
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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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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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6月15日至23日 | ||
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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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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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14日至19日 |
网上填报 |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即:第一批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二批设置按字母A、B、C、D、E、F顺序排列的6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三批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接受未填报的该校在沪招生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
江苏 |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8日至8月1日进行。 |
平行志愿 艺术类专业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 |
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
浙江 |
文理科第一批及第一批的提前录取院校,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 其余批次网上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
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 艺术类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二、三批和体育类的本、专科批均为平行志愿。 |
44.各批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下同)、征求志愿(即平行二志愿,下同)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即平行三志愿,下同)均设置A、B、C、D、E五个高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文理科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体育类每所高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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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具体时间(包括本科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省高招办另行发布 | 知分知线后填报志愿 |
高考填报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高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
江西 |
第一次集中填报是估分填报,时间为6月14日8时至16日18时 第二次为知分填报,时间为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 |
估分填报和知分填报 |
第一次集中填报是估分填报,时间为6月14日8时至16日18时,考生估分填报提前批志愿(包括外省艺术类专业志愿、本省艺术类小专业志愿、外省体育类专业志愿)和自主招生院校志愿。 第二次为知分填报,时间为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考生知分、知线、知位后填报一本、二本(包括本省艺术类专业志愿、体育类专业志愿)、三本、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
山东 |
6月28日-29日,填报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志愿。 7月17日-18日,填报本科二批一志愿。 7月24日,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7月28日,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同时可填报专科(高职)一批一志愿。 8月5日,专科(高职)一批征集志愿,同时可填报专科(高职)二批一志愿。 8月12日,专科(高职)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8月16日,专科(高职)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
网上填报 |
1、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志愿:提前批可填报1个本科、1个专科及4类高校(军事、公安、航海、其他)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自主招生批可填报1所高校、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仅限取得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包括取得艺术(体育)特长加分资格的考生填报,且志愿必须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高校一致。本科一批一志愿可填报1所高校,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6所高校,还可填报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填报本科二批一志愿:可填报1所高校、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4、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同时可填报专科(高职)一批一志愿: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还可选报4类高校及专业(公办高校及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独立学院及专业、民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投档时分数优先,按上述4个选项先后顺序依次投档。专科(高职)一批一志愿可填报1所高校、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5、专科(高职)一批征集志愿,同时可填报专科(高职)二批一志愿:专科(高职)一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还可填报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专科(高职)二批一志愿可填报一所高校、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6、专科(高职)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7、专科(高职)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还可填报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
河南 |
第一次在6月20日—28日,填报提前批和专升本志愿; 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 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志愿。 |
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 三本高专最多只能补档两次 |
29.考生志愿分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等六个批次。 |
湖北 |
常规录取从7月11日开始,按以上批次依次开展录取工作,8月20日结束。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 | 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 |
33.第一批本科录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
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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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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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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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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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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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月30日前填报,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8日18∶00以前填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委确定并公布。 | 知分填报。 本科第一批的平行第一志愿、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 |
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若有未完成计划,则征集志愿补充。 本科第一批以外的其它批次预科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00%的比例投档”的办法录取。 |
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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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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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提前录取批(含本科、专科)、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志愿在6月28日至7月5日填报。 第三批专科、高职志愿在8月1日至5日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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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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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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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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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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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6月12日8时至17日20时 |
1、本科一、二批提前批次(本科零批次):其中,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本批次设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报考本批次汉语言艺术类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本批次民语言艺术类计划的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 2、本科一批次:设置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个志愿组设四个平行院校志愿,第二个志愿组设五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3、本科二批次:设九个院校志愿,其中二至九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4、本科三批提前批次:设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5、本科三批次设六个院校志愿,其中二至六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6、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专科高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7、高职(专科)一批次:本批次设五个志愿,其中二至五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8、高职(专科)二批次:本批次设四个志愿,其中二至四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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