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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高考考生区分“拟录取”和“预录取”

专家提醒高考考生区分“拟录取”和“预录取”
发布时间:2011/7/27 11:37:06 | 人感兴趣 | 评分:3

  近日,高招“预录取”成为关注焦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26日告诉记者,广西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只有“拟录取”程序,没有“预录取”环节。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处长黄华吉说,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关于单独招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规定,招生院校按照程序组织相关测试、资格审核、公示等,并按照招生计划对合格考生进行“拟录取”,随后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确认、登记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经过这些法定程序后,高校的“拟录取”名单就成为“正式录取”名单。

    在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将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备案。黄华吉说,这些特殊类型招生涉及的“拟录取”与目前在网络上成为热点的某些高校为争取生源而对考生做出承诺的“预录取”不是同一概念。

  “拟录取”是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录取名单在经省级招办确认录取前招生院校进行的最后一个工作步骤,是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一个必经工作环节。而网络热议的“预录取”则是一些院校为争取优质生源通过高校招生咨询会及其他途径自行组织的,并非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程序。

  此外,黄华吉表示,2011年广西高招工作未出现名牌高校“预录取放学生鸽子”的现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除了进行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在相关录取名单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登记备案前,可以“拟录取”名义公示考生名单外,其他类型的招生录取中均无这种说法。考生应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免被误导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hr2s评论】【收藏】【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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