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教师简章
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教师简章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单位及名额详见《铜梁县2011年公招计划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铜梁县内在编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选派大学生未解除协议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备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专业知识;
(四)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见《一览表》);
(五)符合回避要求;
(六)身体健康。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13日。
(二)报名地点: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巴川街道大北街原计生委二楼)。报名政策咨询电话:45640258。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铜梁县2011年公招考试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有关表格,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1年10月27-2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一览表》,每科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上午(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10月31日在重庆市铜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http://tongliang.cqpa.gov.cn/),同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铜梁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备课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本面试组平均成绩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核、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的要求执行,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和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社保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批后,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564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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