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温馨提示
关于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1/10/25 15:36:38 | 人感兴趣 | 评分:3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精神,未取得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不含学历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如需取得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可申请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
我市每年在1月、6月中旬举行2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分别于11月、4月上旬报名。凡有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证意向者,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cqksy.cn)查询或者向区县招考机构咨询有关要求和安排,按时参加报名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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